N海都全媒体见习记者 蔡怡晴
测绘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前期性、基础性工作,通过生产和提供与地理位置有关的各种信息,广泛服务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领域。26日,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交初审。
实景三维模型等纳入基础测绘范畴
《条例(草案)》中提出,测绘成果及其应用拓展的地理信息在国家的现代化建设以及“智慧中国”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传统的测绘工作正在向信息化、智慧化方向转型,《条例(草案)》所规范的内容也相应予以调整,因此,将《福建省测绘条例》更名为《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
维护地理信息安全是此次条例修订的重要内容,《条例(草案)》规定要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中小学、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
基础测绘是公益性事业,《条例(草案)》作出相关规定:丰富基础测绘内涵,充分吸收近年来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成果和经验,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景三维模型纳入基础测绘范畴;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编制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的职责及相关程序要求;建立应急测绘保障机制,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快速反应能力。
取消测绘航空摄影的审批事项
此外,《条例(草案)》充分总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为深化测绘地理信息领域“放管服”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其中,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取消了测绘航空摄影的审批事项,测绘资质的审批权全面下放到设区市,明确可以委托设区市负责测绘资质审批工作;明确实行建设项目综合测绘制度,建设项目按照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原则,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条例(草案)》还从优化市场环境、促进产业发展的角度,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明确建立健全测绘资质、质量、成果保密、成果汇交监管制度,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明确对地理信息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依法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为地理信息产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行为依法予以惩戒。
编辑:潘泽彦
审核:林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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