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梁展豪
记者获悉,8月15日,福州市邮政管理局就闽侯县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未在快递运单上如实记录收寄地址的情况,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5000元罚款。
2024年6月24日,福州市邮政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永泰县樟城镇南门路9号一层的永泰县樟城镇本地本物电子商务中心快递代收点开展寄递安全检查。
调查发现,该代收点为闽侯县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设立的服务点,用于方便电商协议客户发货。现场部分快件的面单上记录的寄件地址为“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速物流园7号楼”,但实际寄件地址却是“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南门路9号一层”,出现快递运单上的寄件地址与实际寄件地址不一致的情况。
目前,闽侯县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已被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编辑:潘潘
文章不错,点个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