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涓
为加快推进福州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优化乡村国土空间布局,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用地需求,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由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实施意见》明确了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一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单元,统筹推进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等,着力破解乡村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质量退化等问题,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产业提质升级、乡村生态环境改善,到2028年全面完成实施单元内项目建设和验收工作,打造具有福州特色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示范样板。
此次福州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涵盖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农用地整治与耕地质量提升,推进耕地恢复、宜耕后备资源开发及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林耕置换”,优化耕地空间布局,促进农业规模化运营。二是建设用地整理与盘活利用,创新低效用地再开发,开展旧宅基地整理、工矿低效用地盘活,保障农民住房、公共配套设施和产业发展等用地需求。三是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推进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生态空间布局。四是乡村特色资源保护利用,突出农耕文化、乡村特色风貌和历史文化资源,推动康养、研学等业态向乡村聚合,培育发展乡村新产业。
此外,《实施意见》规定了严禁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随意调整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严禁破坏乡村风貌和历史文化文脉,变相搞房地产开发和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
编辑:林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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