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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商住楼空调费从每月30元飙升至262元,物业回应

2025-11-19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涓

 

“去年夏天每月空调费才30元左右,今年直接飙到200多元,这也太不合理了。”近日,福州鼓楼区五四路宏运帝豪国际商住楼的租户杨女士反映称,新物业入驻后调整的中央空调收费方案,让租户直呼“扛不住”。对此,物业称方案由业委会制定,符合公共设备分摊规则。


租户:收费方案突然更改,三个月要交786元


租户杨女士告诉记者,2023年10月她入住位于福州鼓楼区五四路的宏运帝豪国际商住楼。该商住楼所有住户统一使用楼栋本身自有的中央空调。中央空调于每年5月至10月开机,凌晨4点至上午9点停机,供住户使用。


杨女士说,入住初期,宏运帝豪国际是由旧物业管理,中央空调的收费方式按照用多少收费多少,她夏天不常使用空调,2024年5月至10月空调费总计为109.8元,每月用电总费用约30元。


杨女士2024年5月至10月的空调费用共109.8元


2024年5月,新物业福州诚安信物业管理公司入驻后,中央空调的收费模式开始调整。今年8月23日,物业突然发布通知,要求所有住户统一选择“阶梯电费收费”或“包月封顶收费”。两种方案的计费公式分别为:固定费用(各单元建筑面积x1元)+分摊系数x名单元一户一表月用电量(分摊系数每月将根据实际用电情况动态调整)。计算值如超过包月费用,按包月费用收取。包月费用=每平方米单价x产权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每月将根据实际用电情况动态调整)。其中,杨女士所租住的房子约52平方米,包月费用为300元左右。


业委会发布的关于调整空调收费的通知


“更不合理的是,8月底才发的通知,却要从6月开始按新方案补收费用。”杨女士出示的缴费通知单显示,6月至8月的空调费合计为786.64元,平均每月262元左右,较去年同期高出许多。她表示,自己因工作繁忙很少在家使用空调,8月底已申请关闭空调,却还要全额分摊,她认为这不合理。


杨女士今年6月至8月的空调费用月均达262元


杨女士告诉记者,楼栋租户占比极高,但业委会制定收费方案时未充分征求租户意见。“我们连业委会联系方式都没有,方案制定后直接通知执行。”杨女士认为,即便没有决策权,租户也应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且中央空调并非24小时开放,未使用却需全额分摊费用,有失公平。


物业:旧计费系统坏了20年,按“AA制”分摊合理


对此,记者来到宏运帝豪国际物业处福州诚安信物业管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该收费方式是由业委会制定。中央空调是楼栋业主集体共有财产,并非租户所有,公共设备费用由所有业主按建筑面积占比分摊,物业仅执行业委会制定的方案,并无定价权。业主拥有产权和决策权,租户的相关诉求可通过房东转达,目前新租户入驻时,物业会提前告知中央空调收费模式,旧租户的沟通工作主要由房东负责。“这就像AA制聚餐,只要在楼栋居住、享受了中央空调的使用权利,就需要承担相应费用。”工作人员解释,即便租户声称未使用,物业也无法24小时核实,且中央空调启动后,设备运行成本已产生,需全体住户共同承担,类似公交车运行后,乘客需按规则购票。 


物业处


工作人员透露,之所以更新收费方案是由于原按流量计费的系统已损坏20年,线路和设备老化导致每户流量数据无法准确统计。此前旧物业未彻底解决该问题,仅象征性收取少量费用。他说,阶梯收费和包月封顶两种方式的新方案由业委会综合实际情况制定,一方面解决设备损坏后的计费难题,另一方面确保费用分摊公平透明,可满足不同使用频率住户的需求。 


随后记者尝试联系宏运帝豪国际业委会负责人了解情况,该负责人表示与物业相关工作人员对接了解即可。


律师:空调费AA制合理,补收费用不合理


那么更新收费方案时,业委会是否需要征询尊重租户的意见?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沈展昌律师认为,业委会没有直接征询租户意见的法定义务。业主大会及其执行机构业委会的权利来源于业主享有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含对物业共有部分的管理和收益)。在法律层面,业主大会及业委会制定、执行方案只需考虑全体业主的利益以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空调费AA制是否合理?沈律师表示,如果业主大会通过,应属合理。至于8月底才发的通知,却要从6月开始按新方案补收费用,沈律师表示这一收费不合理。租户虽无权参与物业共有部分设施费用分摊方案的制定,但其为房屋的使用者以及费用的实际承担者,此种做法侵犯了租户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编辑:陈悦瑶

审核:林洪涛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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