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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农产品,有了“身份证”

2026-02-11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见习记者 蔡怡晴 通讯员 王至莹


近日,记者从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获悉,农业农村部正式公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5年第4号)于本月起全面施行。这标志着农产品正式启用新版质量安全“身份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蔬菜、水果、畜禽等六大类日常鲜活农产品将全部实现“持证上岗”,通过全链条闭环管理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为市民餐桌安全再添一道坚实保障。


什么是“承诺达标合格证”?据介绍,它是由农产品生产者(如企业、合作社、农户)或收购者,根据自身质量安全控制或检测结果,自愿开具的一份书面承诺。核心内容是承诺其销售的农产品:未使用国家禁用的农药、兽药等物质;使用的常规农药、兽药残留符合标准不超标。简单来说,“承诺达标合格证”就是生产者给自己产品开具的一张“承诺书”和“体检单”,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身份证。


需要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农产品包括蔬菜(含人工种植的食用菌)、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六大类核心农产品,覆盖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鲜活农产品消费品类。


不同主体责任要求方面,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或者检测结果开具合格证;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收取和保存生产主体开具的合格证或者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对其收购的农产品进行混装或者分装后销售的,应当重新开具合格证;鼓励和支持农户开具合格证,不作强制性要求。


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明确标注内容和开具方式。在标注内容上,合格证应当包括承诺事项、承诺依据和产品名称、产品数量、产地、开具时间、承诺主体、联系方式等内容。在开具方式上,可以采取信息化、印刷、手工填写等方式开具。


“承诺达标合格证”包括农产品生产者开具的承诺达标合格证样式、农产品收购单位(个人)开具的承诺达标合格证样式等。其中,采用二维码标识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在二维码周边或者中间显著位置标明“承诺达标合格证”字样,并可以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签、农产品质量标志等标识整合,扫码后首先显示的是承诺达标合格证内容。



编辑:林威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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