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涓 通讯员 陈琳 郑航君
近日,福清市检察院办结一起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上下游共7名涉案人员悉数落网, 25个家庭、共计1090万余元集资款被全数追回。
“高收益”投资,七旬老人23万养老钱被套
“23万元!这可是我攒了大半辈子的积蓄啊!”2024年1月,年过七旬的老陈来到福清市检察院控申窗口反映自己的遭遇。他手中紧紧攥着一份投资协议,希望检察官尽可能帮其追回被骗的养老钱。
老陈是一名退休人员,某日闲暇之余接到一通热情的理财电话,这位理财经理声称她们公司(简称A公司)推出了一个“优质”投资项目:某农业科技公司(简称B公司)准备增资扩股,冲刺新三板上市,现在认购原始股可保证两年内上市,期间可享每年8%以上分红,如未如期上市则全额回购股权。
“高收益”“零风险”“稳赚不赔”,这样的“好事”,让老陈动了心。经查阅资料和实地考察,他决定将23万元养老钱全部投入。可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间3年了,B公司因经营不善,不仅上市遥遥无期,分红杳无音讯,承诺的回购也成了一句空话。
无独有偶,老陈的悲惨遭遇并非个例,和他一样备受打击的,还有另外24名集资参与人。尽管B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惩处,但老陈他们的养老钱却迟迟未能追回。
涉案1090.2万元集资款全额追回
经审查,福清市检察院承办人发现多名投资人均是经A公司电话推介入股,但涉案投资协议、收款收据、转账凭证中均未出现该公司信息,背后暗藏猫腻。
藏在A公司的“幕后黑手”到底是谁?在非法集资中起到什么样的角色作用?带着疑问,检警双方多次会商研判,逐笔梳理十几个涉案账户、逐条核对万余条资金流水,顺藤摸瓜锁定资金流向——发现部分资金先是转到邱某某个人账户,再分流至林某某、黄某某、陈某某等人名下,而这三人正是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经查实,A公司正是隐藏在幕后的非法集资推手。承办人员终于将这伙“漏网之鱼”全部缉拿归案。
资金流向复杂、赃款层层转移,上游非法集资的背后,往往存在着下游的洗钱犯罪。在福州市检察院排查移交洗钱线索后,福清市检察院迅速跟进核查,查实何某某等人提供银行账户帮助转移集资款,部分钱款经多次转账,最后回流至A公司董事长手中。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下游洗钱犯罪立案侦查,并对何某某提起公诉,获法院判决支持。
最终,福清市检察院通过全面梳理集资款去向,督促公安机关冻结林某某、黄某某等人涉案账户。同时,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成黄某某退赃120万元、林某某退赃275万余元、李某某退赃50万元。
此外,检察机关主动对接集资人诉求,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搭建沟通桥梁,促成涉案人员与22名集资参与人达成退赔协议,共计支付赔偿款500余万元并取得谅解。一审判决后,各被告人均认罪服判,扣押在案的500万元经判决生效后悉数发还,涉案的1090.2万元集资款全额追回。
编辑:周德庆
文章不错,点个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