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郭思琪
近日,福州仓山区建新镇福湾新城秋月苑小区居民反映,该小区物业公示的公共收益与居民估计的有较大出入,“小区共有车位1178个,按此推算,每月停车收入至少6万元,一年停车收入约70万元,然而,2025年小区物业公示的停车收入仅245115元”。
物业公示停车费年收益约为小区居民推算的1/3,两者之间,为何有如此大的差距?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
小区地库车位产权属开发商,不计入公共收益
据福湾新城秋月苑小区居民调取的小区规划图显示:小区共有车位1178个,其中公共车位30个,室外路面547个,地库601个。“小区包月车有836辆了,包月价格是60元/辆,每月收费应该超5万元,再加上浮动的临停车辆收费,每月停车收入至少6万元,怎么可能一年停车收入才24万多元(相当于每月收入约2万元)?”小区居民说。
记者走访发现,该小区车位长期处于“停满”状态。随后,记者通过“闽物业”平台查询看到,该小区2025年全年车位收益为245115元,2026年第一季度车位收益仅有5万余元。
对此,建新镇政府物业站回应,该地库产权归属开发商,相关收入不计入公共收益范畴。记者扣除地库车位后重新计算,假设所有车位均为月租车位,则停车收入约为3.4万元。对此,小区物业福州广胜物业有限公司解释道,公示的停车收入为扣除管理成本后的净收入。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最多收取30%的管理费用,剩余的公共收益约为2.4万元,与24万余元的年收入和5万余元的季度收入可基本匹配。
部门:物业未开业主大会擅用公共收益
不过,记者在走访时,小区居民反映了另一件和物业公共收益有关的事情。一小区居民说,该小区公共收益公示的期初余额为55053.75元,期末余额为65453.75元,然而,2025年全年小区公共收益净收入为373787.82元,期初余额(55053.75元)与全年净收入(373787.82元)相加所得本应等于期末余额(428841.57元),但和实际公示的65453.75元相差了36万余元。这笔差额花在哪儿了?

小区公示的公共收益
对此,建新镇政府物业站解释称,由于该小区面积大、楼栋多、交付年限长,电梯、泵房等公共设施需持续修缮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启用流程耗时较长,所以物业便将公共收益用于部分设施的应急维修,不过,这笔花费确实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
建新镇政府物业站表示,后续将组织社区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对物业公司已使用的公共收益进行事后追认,并就今后公共收益使用及资金动支等事项进行讨论。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公开收支明细并出具书面情况说明。该物业站还明确,将全力协助小区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推动实现业主自主管理公共收益。此外,该物业站将部署各社区逐一排查辖区内各小区2025年至今的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加强日常监管。
记者获悉,此前,建新镇政府已第一时间安排人员核实,并督促物业盘点2026年一季度公共收益,重新整理账目并规范上报备案。
海都记者将持续关注此事。
编辑:周德庆
审核:林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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