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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超500万!公众号上的“理财导师”,实为诈骗帮凶

2026-01-24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见习记者 王凯诺 通讯员 黄雪娥


您是否曾在微信公众号上阅读过声称能“带你财富自由”的投资分析文章?您是否被引导添加过“理财专家”的微信?这看似是通往财富的捷径,实则是犯罪分子精心布置的陷阱。近日,福州鼓楼法院审结这样一起刑事案件。


案情回顾:公众号伪装“理财专家”引流


2021年3月至2024年1月,陈某某伙同蔡某某、吴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在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某大厦运营广州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他们在明知公司经营的微信公众号频繁被封禁、公司使用的账户频繁被公安机关因涉嫌诈骗而止付、冻结的情况下,仍开通注册大量企业公众号,在公司及员工均无证券从业资格及资质情况下,发表投资引导性文章,并将微信公众号的粉丝引流到相关的非法网络投资平台,以非法获利。


经查,广州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惠xxxx划”、“红xxxx令”等公众号引流行为,涉及被害人高某、钟某某、王某等人被诈骗案,涉案金额502万余元。陈某某在广州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担任主管期间,非法获利18万元。2024年10月27日,陈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被告人陈某某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案中,被告人陈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仍为其犯罪提供广告推广等帮助,非法获利18万元,致使多名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福州 鼓楼法院依法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扣押在案的被告人陈某某所退违法所得人民币十八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提醒:网络投资警惕“三无”陷阱

面对网络上“内部操盘技巧”“独家内幕消息”“低风险高回报”等宣传话术,务必保持高度警惕。所谓的“理财导师”“投资专家”往往是诈骗分子虚构的身份,其展示的投资收益截图等极有可能是伪造的,其目的是干扰判断、诱导投资。投资理财前牢记三“不”原则:不轻信网络信息,不依赖熟人推荐,不迷信内部信息。选择正规投资渠道,核实相关资质,保护个人信息,才能守住钱袋子。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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