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梁展豪
通讯员 周炜赟
近日,福州市邮政管理局发布通告,对福州乔韵达速递有限公司虚报、瞒报、漏报实名收寄信息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款 8500 元。
通告显示,2025年4 月21日,国家邮政局在核查中发现,福州乔韵达速递有限公司揽收的韵达快件3204635****6625存在实名信息异常。4 月 23 日,福州市邮政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确认,该快件在快递系统和面单上登记的发件人信息为 “徐*英” 及联系方式 183****3603,与快递到家稽查系统中显示的协议客户经办人 “林*远” 及联系方式 185****2231 不一致。更值得注意的是,面单登记的 “徐*英” 身份证号,与稽查系统中 “林*远” 的身份证号完全相同,存在同一身份证号、姓名不一致的情况。经查,该快件为福州乔韵达速递有限公司市场部快递员吴*键揽收的。因此,福州乔韵达速递有限公司存在虚报、瞒报、漏报实名收寄信息的行为。
依据相关规定,福州市邮政管理局对福州乔韵达速递有限公司罚款 6000 元;对福州乔韵达速递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六处罚款 1500 元;对福州乔韵达速递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直接责任人吴*键处罚款 1000 元,所有罚款均上缴国库。
编辑:肖辛怡
审核:林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