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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

2026-03-09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唐明亮


昨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通过鼓励“卖旧换新”和支持多子女家庭购买改善性住房需求、拓宽提取使用范围、放宽提取条件等政策调整,切实减轻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负担,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效,促进福州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通知》自2026年3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相关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卖旧换新”算首套

多子女家庭再购房享优惠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在原政策规定的“购房所在县(市)区无自住住房”的基础上,又新增了2种可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的情形。


《通知》明确,鼓励“卖旧换新”。缴存人家庭在省内出售自有住房,且自出售之日起12个月内,在购房所在县(市)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照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同时,优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多子女家庭在购房所在县(市)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照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的贷款支持政策对于办理“商转公”贷款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样适用,适用时间为2026年2月1日(含)之后发生的购房行为,以购房网签时间为准。


支持提取公积金装修

每平方米1500元


《通知》提出,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装修。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5年内,且取得有效购房证明材料满6个月后,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所购住房装修,提取标准为1500元/平方米,提取总额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按144平方米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家庭名下拥有多套自住住房的,只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装修提取,且只能申请一次。不得就多套住房分别申请装修提取,也不得就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


例如:李先生夫妇在福州有两套以上自住住房,但夫妻双方仅可选择同一套住房申请装修提取。如所选住房的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那么李先生夫妇合计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1500元/平方米×90平方米=13.5万元;如所选住房的建筑面积为150平方米,李先生夫妇合计最高提取总金额为1500元/平方米×144平方米=21.6万元。


车库(位)可提取公积金

代际互助扩至全省


《通知》还明确,优化购买车库(位)提取。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置与所购住房同一小区、独立产权的车库(位)3年内,且取得有效购置车库(位)证明材料满6个月后,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置款(不含贷款部分)。同时取消“网签时间在2025年9月18日(含)之后”购置车库(位)提取的限制条件。


优化代际互助购房提取。代际互助购房提取的范围,购买自住住房范围由“本市行政区域内”扩大到“福建省内”,同时新增配偶的父母可参与提取。但父母与子女之间直接发生房屋买卖交易的,不适用本代际互助政策。需要提醒的是,缴存人及配偶的双方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人购买省内自住住房的,应优先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账户余额不足的方可提取购房人及配偶的双方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代际提取应在三年内一次性申请,共同申请的提取总额不超过首付款金额或购房合同总价。


放宽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条件。缴存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自最迟取得有效证明材料之日起三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总价款或当期实际费用支出。


此外,《通知》还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行为,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缴存人及配偶之间发生的住房交易行为,均不支持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编辑:郭寿权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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