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齐榕
记者13日从福州市教育局获悉,教育局向福州的中小学幼儿园下发《福州市2025年春季幼儿园收费情况表》和《福州市2025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情况表》,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不得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根据该通知,福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校要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行为,提出“8个严禁”:
● 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赞助费等与入学关联的费用;
● 严禁擅自提高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扩大课后服务收费范围;
● 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或资源;
● 严禁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违规收取集训费、空调电费、热水费和饮水费等;
● 严禁组织要求学生有偿补课、违规收取自习费和辅导费、违规收取暑假期间的伙食费和住宿费;
● 严禁收费用来购买本应由学校公用经费保障的教学设备、硬件设施和教育教学过程耗材等;
● 严禁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电子学生证或者教育APP等;
● 严禁通过家委会、企业等第三方违规收费。
公办学校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相关规定上缴财政,并及时足额开具规范的收费票据给学生。民办学校收费应及时足额开具正式发票,并将收费金额转入规定的学校账户。
编辑:陈佳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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