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唐明亮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水利工程领域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公开公正、规范高效、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强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有效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福州市水利局公布一起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长乐区****重建工程(监理)项目招标过程中,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家参与投标的公司,按照正常的招投标程序提交了各自的投标文件。
6月15日,长乐区水利局收到《福州市长乐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关于请求处置长乐区****重建工程(监理)项目投标人投标文件雷同情况的报告》(长水司〔2024〕5号)文件反映,在5月16日的长乐区****重建工程(监理)项目开标过程中,“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投标文件编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存在信息雷同。6月21日,长乐区水利局对这三家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在后续的审核过程中发现,三家公司的投标文件在计算机硬件信息上存在高度雷同,包括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确认上述三家公司在投标文件的编制过程中,存在明显的串通行为,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的通知》(闽水规〔2022〕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认定三家公司关于长乐区****重建工程(监理)项目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视为串通投标。此类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更是损害了其他潜在投标者的合法权益。
长乐区水利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对三家涉案公司及其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并对于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年内存在2次串通投标行为的严重违法情节,取消其1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编辑:孙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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