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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城市管线反复开挖,福州出台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新规

2026-08-26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见习记者 江端


8月26日,记者从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由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城区地下综合管廊有序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适用范围覆盖鼓楼、晋安、台江、仓山四大中心城区。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新政旨在破解城市管线反复开挖、地下空间利用低效等问题,保障地下管线安全运行,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新政明确了综合管廊的定义,指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且内部空间能够满足人员通行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意见要求,已投入使用的综合管廊,其上部道路红线范围内,原则上不得再新建电力、通信、给水三类管线通道,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进行严格管控。规划审批环节,中心城区新、改扩建管线工程办理规划许可时,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主动将管线方案推送同级住建部门征求意见,住建部门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破路审批环节,依托城管部门每月召开的“占用挖掘实施计划联席协调会”,住建部门重点核查申请路段是否已建成综合管廊,从源头减少不必要的道路开挖。房建项目管线管控环节,中心城区房建项目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时,资源规划部门就管线综合规划方案征求住建部门意见,重点审查地块外接入管线是否具备入廊条件,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


此外,针对部分项目可能规避审批的情况,新政明确管线单位内部审批建设方案时,必须严格把关管线路径,并同步征求市住建局意见,住建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





编辑:周德庆


审核:林洪涛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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