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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发出就读民办学校温馨提醒:走正规入学渠道,不要轻信“特殊捷径”

2026-08-02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齐榕


8月2日,福州市教育局就考生入读民办学校发出温馨提示,提醒考生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流程办理入学,各校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学籍造假。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入学,若有人收取学生简历、音视频、考试证书等作为录取依据,或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考查学生、家长,请勿轻信或参加。


据了解,普通高中实行全市统一投档录取,未经福州市中招办投档录取的考生及普高线下生,自行到普高学校就读的,将无法建立普通高中学籍、无法取得高中毕业证书,同时存在高考报名风险。请注意甄别信息。


福州市教育局提醒考生和家长,缴费牢记三条关键要求,守护资金安全。


一是缴费交收费专户。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及代办费等应直接存入学校收费专用账户,并建议与学校签订规范的收退费协议、索要票据。二是提前了解收费标准。民办学校应落实收费公示和公开承诺制度,建议在校务公开栏、学校网站等平台查看收费信息,警惕“学费折扣优惠”“升学保过”等不切实际的承诺。三是按学期或学年缴费。民办学校严禁跨学年或学期收费。请不要“一次性缴纳多年学费”,不要缴纳“教育储备金”“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


如遇违规收费等情况,欢迎及时监督、向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据实反映(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收费管理联系方式:民管处0591-88086512、邮箱:fzmgb@126.com)。




编辑:周德庆


审核:林洪涛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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