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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即退学,被扣20%学费?学校:符合规定

2024-12-27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梁展豪


26日,张同学向智慧海都968880报料称,今年她考上了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入学报到前缴纳了三万多元的学费,后来改变主意决定复读,学校却称要扣除20%的费用。


学生:想退学复读,学校要扣20%费用


张同学告诉记者,她在开学前便通过线上缴纳了三万多元的学费。学校于9月19日迎来新生报到,她前往学校后,向学生助理辅导员说明了退学想法,9月20日与班级辅导员沟通,再次表达了退学复读的意愿。


根据张同学提供的聊天记录,记者看到,9月20日当天,她联系了一位陈姓老师,告知对方自己尚未报到,准备复读,希望能线上办理退费,早点完成退学手续。该老师回复称,不能线上退费,需打报告后,才能退90%的费用。张同学说,之后她提交了退学申请,可学校只退了80%的费用。“我再联系辅导员时,被告知我已算入学了,按照规定只能退80%。”


学校:已报到,不论是否上课只退八成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学院方面核实到该学生已于9月19日进行新生报到,并为其安排了宿舍。该学生于9月20日上午参加新生入学仪式,当天上午10点她向辅导员提出退学,9月21日16点33分提交了退学申请。


没正式上课,也算入学吗?该工作人员解释,退学时间以学生提交退学申请书的时间为准,该生有报到,不论是否正式上课,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只能退还80%。目前,相应费用均已退还。工作人员称,“只有在没有报到的情况下,才能退还90%的费用。”


据了解,2019年印发的《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缴费后未入读的,按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按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福建省教育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退学时间以提交书面申请时间为准,在完成新生入学报到后申请退学的,属于已入读范畴。



编辑:林威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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