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雅璇
为更好发挥行政审判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作用,2月19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介绍近三年来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取得的重大成果。2021年,鼓楼法院在全省创新推出“行政诉前冷静期”制度,该制度借鉴了民事“离婚冷静期”,通过法院设置的调解平台,减少当事人冲动性诉讼及诉累,避免矛盾对立激化,促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为构建和谐政民关系作出了积极贡献。

鼓楼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三年来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成果
“诉前冷静期”化解多年纠纷
行政诉前冷静期究竟有何意义?在发布会上,鼓楼法院副院长林伟讲述了一个故事:一场因水源保护引发的多年行政争议,被“行政诉前冷静期”制度圆满化解。
龙岩某矿业公司自2006年起持有《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准许勘查的项目位于福建省永定区上下湖矿区,矿种属于铌(钽)矿地质。当地政府在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现存矿业权开展全面梳理过程中,发现上述探矿权的矿界址范围与永定县龙寨水库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重叠达到99.82%,继续行使探矿权很有可能会对水库的水源环境造成影响。于是相关国土部门于2019年2月作出通知,告知矿业公司不再保留相关探矿权。
探矿权被注销后,矿业公司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是以永定区政府为被告,向所在地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谋求救济。但由于诉请对象错误,不符合法律规定,矿业公司的诉请被逐级驳回。因诉求迟迟得不到回应,双方矛盾愈演愈烈。2022年底,矿业公司尝试在鼓楼区法院提起新的行政赔偿及行政补偿诉讼。
如何才能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兼顾环境保护和企业权益?经过分析研判,经办法官叶家耀认为矿业公司在本案中因保护公共利益而自身利益受损的情况,符合行政许可法中“行政补偿”的相关法律要件。鉴于行政机关并不存在违法行为,他建议矿业公司参加由鼓楼区法院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室主持的诉前协调。
各方当事人的心结经过4场协调会慢慢解开了。仅用时28天,各方当事人就在协调中达成了一致意见:永定区政府对矿业公司探矿权注销作出147万余元行政补偿。一场因水源保护引发的陈年行政争议圆满解决,40余万群众用水安全得以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鼓楼法院行政审判庭收到锦旗
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成效不断彰显
记者了解到,鼓楼法院于2021年在全省创新推出“行政诉前冷静期制度”,在行政案件的诉前调解环节进行探索实践,健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2021年之前平均调撤率为15%,随着该制度的顺利运行,调撤率逐年提升,2023—2024年均保持在20%以上。行政机关诉前自纠违法行政行为的数量逐年增加,败诉案件率实现三连降。
那么,行政诉前冷静期会不会导致当事人立案难?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罗增湧告诉记者,行政案件是否进入冷静期程序需要先征得当事人的同意。他表示,鼓楼法院组建了“1名法官+1名调解员+2名书记员”的专业解纷团队,出台了相关的《诉前释明指引规范》,明确了可调解行政案件的条件和标准,规范审前引导工作流程,并安排专人引导当事人进行调解,同时建立行政案件调解工作台账,设置30日“冷静期”程序期限,对期限届满未能达成调解的,依法高效办理立案相关手续,避免程序空转,不会导致当事人立案难。
三年来,鼓楼法院行政审判庭共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10余面、感谢信5封,这些锦旗和感谢信不仅承载着当事人的感激之情,更是对鼓楼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的最好褒奖。
编辑:陈佳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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