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许茵茵
实习生 高珏
通讯员 厦公宣
海都讯 厦门警方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为确保2017年在厦门举办的重大国际性活动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将于8月31日0时起至9月6日24时止对厦门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采取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届时,全市实行机动车号牌尾数单双号限行,非闽D号牌车辆禁止驶入厦门境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实行其他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单双号限行,大中型客车及出租车不受限
管制期间,在厦门全市实行机动车按号牌尾数单双号限制通行:8月31日、9月1日、9月3日、9月5日,允许车牌尾号为奇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指车牌号码中阿拉伯数字的最后一位,下同),禁止车牌尾号为偶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9月2日、9月4日、9月6日,允许车牌尾号为偶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禁止车牌尾号为奇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大中型客车(核载10人以上的载客汽车)、出租客运车(不含租赁车辆和网约出租车)不受单双号限制通行。
非闽D车禁入厦门,客车、旅游客车不受限
管制期间,禁止非闽D号牌车辆(指登记地不在厦门市的机动车,下同)驶入厦门道路;已在厦门的非闽D号牌车辆,禁止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这也就是说,已在厦门岛外四区(集美、海沧、同安、翔安)的非闽D号牌车辆,可在这四个区上道路行驶,但需遵守单双号限行的规定。
非闽D号牌的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不受此限制,但车辆入厦后须在指定长途汽车客运站(岛外在集美长途客运站、岛内在枋湖客运中心站)安检落客。
危化品车禁行,各类货车限时限区域通行
管制期间,禁止危化品运输车(含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在厦门市上道路行驶。在此期间,厦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原核发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含有效期内)一律暂停使用。其中8月27日8时至8月31日24时期间,确需通行的,经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审查后,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允许22时至次日5时通行,其他时段禁止通行。
驾驶重、中型载货汽车在厦门上道路行驶的,需遵守以下规定:已取得货车通行证的,允许每日22时至次日5时按原先指定的路线(区域)行驶,其他时段禁止在厦门上道路行驶;未取得货车通行证的,禁止在思明、湖里区上道路行驶;每日5时至22时,禁止在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上道路行驶。厦门本地小型载货汽车(蓝牌),按照原限行规定,在高峰时段的部分区域禁止通行,同时要遵守单双号限行规定。
□以下机动车(含非闽D号牌)通行不受限制
(一)持有重大国际性活动通行证件的机动车;
(二)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车辆,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
(三)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校车、殡葬车、军车(含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编机动车);
(四)悬挂使领馆号牌以及经批准临时进入我国境内参与重大国际性活动的车辆;
(五)8月27日至9月6日每日22时至次日5时,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菜篮子”货车、邮政快递货车(允许通行市、区际检查站的快检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