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黄从余 陈富盛
海都讯 男子违规停车后,开车门剐碰到后方摩托车,致使摩托车驾驶员倒地,倒地驾驶员又被经过的重型牵引车碾压致死。近日,经漳州长泰检察院提起公诉,长泰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庄某湖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2017年8月25日傍晚6时10分,庄某湖驾驶小车沿长泰同枋线行驶,途经鑫福石业外路段时,将车停放于道路右侧非机动车道上,在未注意观察道路交通状况的情况下,打开驾驶室车门,致车门剐碰到后方同向驾驶摩托车的蔡某,造成蔡某摔倒。之后,倒地未起的蔡某又被同向行驶的由李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碾压,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庄某湖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处理;李某因未发觉发生交通事故继续驾车往前行驶,后在长泰岩溪镇田头村高速公路桥下被拦下。经长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庄某湖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庄某湖和李某到案后,与蔡某的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庄某湖赔偿蔡某的近亲属53万多元,李某赔偿27万多元。
文章不错,点个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