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行资讯 > 新闻详情

福建省整治百姓身边的环境问题

本报记者 海都报网 2018-07-10 来源:海都报网

N海都记者 徐丰

海都讯 工业违法排污、餐饮油烟扰民、垃圾乱堆……各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影响百姓生活质量,也是群众反映最为集中的问题。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住建厅、国土厅、农业厅、水利厅、河长办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7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攻坚行动,并推动形成长效机制。根据通知,针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每个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集中开展整治攻坚,并且每月公示办理结果。

切实解决历史遗留

通知要求,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近年来群众反映集中、整改易回潮、重复举报多的工业违法排污、黑臭水体、洗涤餐饮行业污废水偷排、餐饮油烟扰民、垃圾乱堆、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矿山乱采滥挖、散乱污小作坊、非法采砂、河漂垃圾,以及建筑施工、娱乐和商业噪声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特别是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仍未整改到位或出现反复的,集中开展整治攻坚。要尽快形成一批问题清单,抓紧交办一批突出问题,迅速整治一批重点难点,切实解决一批历史遗留,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明确各个环节时限

根据通知,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信访举报,将按照明确的职责分工由各部门归口受理,并设立相应热线、网络举报途径。省环保厅举报热线为“0591-12369”、微信举报平台为“福建环境”,省住建厅举报热线为“0591-87613785”,省国土厅举报热线为“12336”、微信举报平台为“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省农业厅举报热线为“0591-87811060”,省水利厅(河长办)举报热线为“12345”,分别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积极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

记者了解到,根据《福建省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办法(试行)》,各地要制定详细的问题承办、限期办理、反馈上报、跟踪督查等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图,明确各个环节时限要求,确保问题承办、处理和反馈及时到位。

办法规定,每月初10个工作日前,各受理单位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上月办理结果,包括上月受理、交办信访举报数量、具体信访案件基本情况、调查核实情况、处理结果等。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相关推荐
文章不错,点个赞吧!
网友评论: 已有条评论
返回顶部
海峡都市报官网归海峡都市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海峡都市报社书面授权,
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闽ICP备07502384号]
Copyright © 2022 海峡都市报社,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