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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林先生借款22万 三个月两套房没了

本报记者 海都报网 2018-08-15 来源:海都报网

N海都记者 吴臻 毛朝青  通讯员 榕警 文/图

海都讯 福州的林先生因资金紧张,落入了披着民间借贷“马甲”的套路贷陷阱,借款22万元,到手20.15万,3个月后,赔上了两套价值400余万元的房产。

6月21日,福州警方先后在福州、莆田、漳州等地,抓获涉案人员60余人,成功摧毁以魏某为首的特大“套路贷”黑社会组织。经侦查,该组织放贷金额近9亿元,受害群众达900多人,这是我省近年来破获的最大一起“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

借款时被要求签空白合同

今年6月,福州的林先生因资金紧张,又嫌银行贷款程序复杂,便到一家名为“东升”的公司借款。

林先生告诉民警,他是从朋友处知道该公司的,一开始,以为是正常民间借贷。

当时,林先生向该公司借款22万元,但到手只有20.15万。“借条上写的是22万,银行到账流水也是22万。”林先生说,这“消失”的1.85万元,是借款到账后,对方要求其立即支付的费用。该费用主要为“看点费”、“砍头息”等。

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对方拿出多份合同,要求林先生签订,其中包括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并办理了房产交易委托公证、房产抵押登记等。

“签订的多是空白合同,上面只有我的签名。”林先生说,其中重复的合同就有好几份,对方则表示这是行规。

警方查获大量房产证、银行卡和假公章

200万转进卡里 又马上转走

因利息高,7月还款到期前,林先生打算向银行贷款。东升公司的王某和黄某则表示可以帮忙做抵押贷款。

“他们说和银行很熟,会尽快放款。”王某和黄某要求林先生提供其位于台江上海新苑的房屋产权证,并以办理银行贷款需要走流水为由,要求林先生提供建行卡和农商卡。他们共向这两张卡转账200万元后,又将钱转走。造成林先生借款200万余元的假象。同时瞒着林先生将抵押的房产过户转移占为己有。

期间,林先生的妻子反对其行为,王某和黄某伪造了上海新苑的房产证,继续行骗。后来,两嫌疑人又以同样的方式,骗取了林先生位于闽侯博士后龙港城的房产。在林先生没有实际借款的情况下,9月,他们将房产过户到东升公司员工林某的名下。直到后来林先生的妻子去办房产过户手续时,才发现两处房产已过户,随即报警。

套路贷公司有律师提供法律指导

东升公司是福建嘉沁房产服务有限公司旗下的子公司,林先生也仅仅是该公司实施“套路贷”的受害者之一。

福州警方介绍,2013年以来,以魏某为首的5人,先后注册设立福建嘉沁房产服务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公司,陆续将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网罗麾下。

据了解,该组织以公司活动为幌子,实施高利放贷活动,在放贷过程中,任意使用设套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以暴力威胁、殴打等手段强索以诈骗手段设立的债务,并通过提供虚假证据,从而达到侵占他人财产的目的。该团伙中,有律师为他们提供法律指导,还有风控团队,对每个借贷人进行评估。

团伙被抓获前 已过户20余套房产

警方查实到,这团伙被抓获前,已过户了20多套房产,还有120多套房产证及其对应的相关证明,被其掌控。

日前,魏某等52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侵犯公民信息、高利转贷、虚假诉讼等罪名,被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警方表示,披着“民间借贷”外衣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活动猖獗,“套路贷”案件中的被害人以中青年居多,多数被害人名下有房有车,大多因银行贷款信用低,难以从正规渠道获得贷款,转而通过街边广告和互联网媒介上发布的无抵押放贷信息,或经他人介绍被诱骗借款。

“套路贷”都有这些套路

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2.制造虚假银行流水;

3.肆意认定违约;

4.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5.软硬兼施“索债”。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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