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青松
海都讯 昨日上午,漳州市工商局公布了今年上半年全市消费投诉公示数据,及处理投诉举报工作情况。
2018年上半年,漳州市全市12315投诉举报信息系统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共15009件。其中,接受消费者咨询14137件;受理投诉743件,调解成功率为97.26%,诉求办结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9.41万元;受理群众举报129件。
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林扬介绍,消费投诉公示是工商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消费提示警示的基础上,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新探索。作为全省首批2个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单位之一,漳州市工商局已自主开发了消费投诉公示系统,该系统已于今年8月28日正式上线,向社会公示的首批数据是漳州市上半年12315投诉举报信息系统受理的消费者投诉信息。
此次公示的数据,从投诉地区看,消费投诉量列前三位是芗城、龙文、漳浦,分别为140件(占18.84%)、93件(占12.52%)、86件(占11.57%),三地投诉总和占全市总量的42.93%。从投诉问题类别看,位于前三位分别是合同问题116件(占15.61%)、质量问题82件(占11.04%)、售后服务问题74件(占9.96%),这三大问题占投诉总量的36.61%。从投诉消费类型看,商品类投诉298件,占投诉总量的40.11%,服务类投诉445件,占投诉总量的59.89%。
漳州市12315副主任张豫闽介绍,消费投诉信息将通过漳州市工商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投诉数据将每季度更新一次,为消费者选择商家时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参考信息。
消费投诉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日常消费投诉信息、重点行业投诉信息、消费投诉评析报告、消费警示提示、商品质量抽检、专项整治、电子地图等部分。如经营者对公示的消费者投诉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向处理该投诉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工商局分局提出查询、更正申请。
市工商局许永旦副局长表示,要针对消费者投诉集中的企业定期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指导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积极运用消费投诉公示倒逼经营者主动和解消费争议,推动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
对于消费者反映强烈、投诉居高不下的经营者,将加强专项整治和抽查抽检工作,发现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将通过“诉转案”,依法严厉查处。
文章不错,点个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