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行资讯 > 新闻详情

关于对平潭金井新城部分道路实行 重中型载货汽车禁止通行规定的通告

本报记者 海都报网 2019-06-14 来源:海都报网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19年6月20日起,对金井新城部分道路实行重中型载货汽车禁止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实行24小时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道路


  1、天大山东路,北起天大山东路与金井大道辅道交叉口,南至天大山东路与如意路交叉口;


  2、顺意路,西起顺意路与如意纵二路交叉口,东至顺意路与兴港中路交叉口;


  3、政区二路,南起政区二路与天大山东路交叉口,北至政区二路与如意纵二路交叉口;


  4、如意纵二路,北起如意纵二路与如意路交叉口,南至如意纵二路与遂意路交叉口;


  5、协和路,北起协和路与金井湾大道辅道与交叉口,南至协和路与环湖北路交叉口;


  实行24小时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二、遂意路实行每日高峰时期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遂意路,西起遂意路与天大山东路交叉口,东至遂意路与金井二路交叉口。实行每日高峰时段


  夏季:07:30-08:30;

  10:50-11:50;

  14:00-15:00;

  16:30-17:30


  冬季:07:30-08:30;

  10:50-11:50;

  13:30-14:30;

  16:00-17:00


  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需经过上述路段的重中型载货汽车请绕道通行。



来源:平潭交警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相关推荐
文章不错,点个赞吧!
网友评论: 已有条评论
返回顶部
海峡都市报官网归海峡都市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海峡都市报社书面授权,
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闽ICP备07502384号]
Copyright © 2022 海峡都市报社,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