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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法院设立全省首个“古村落•古厝文化生态司法保护示范点”

本报记者 海都报网 2019-06-19 来源:海都报网


闽侯法院设立全省首个

“古村落•古厝文化生态司法保护示范点”

——闽侯法院走进历史文化街区开展古村落•古厝司法保护行动

N海都记者 林威 通讯员 张鑫

       6月19日,福州闽侯法院联合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委文明办、甘蔗街道等部门,到闽侯历史文化街区开展闽侯县古村落•古厝文化生态司法保护专项行动。

       此次在建设维护中的历史文化街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是立足闽侯古村落.古厝保护情况,融合生态人文环境保护的一次大型法治宣传活动,旨在维护历史文化街区古厝文物安全和环境公共利益,增强群众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更好地增强文化自信、弘扬优秀文化,传承中华文明, 

       活动现场,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领导现场宣读了倡议书,县法院院长朱玲为闽侯古村落.古厝文化生态司法保护启动仪式发表了致辞。闽侯县委常委、副县长林朝明为志愿者队伍代表授旗。活动当日,各有关部门在闽侯历史文化街区设立“闽侯县古村落.古厝文化生态司法保护示范点”,并进行揭牌。

       启动仪式结束后,闽侯法院的法官现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就古村落、古厝保护法律知识、生态保护的政策规定等进行普法讲解,增强当地村民对古村落、古厝文化生态司法保护的法治意识,营造浓厚的崇尚法治、共筑平安氛围。

       近年来,闽侯法院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法院关于实施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决策部署,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为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闽侯乡愁”筑牢绿色生态法治屏障。

       闽侯法院将以设立“闽侯县古村落.古厝文化生态司法保护示范点”为契机,联动各部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破坏古厝和文物案件,将生态保护和防范管控融为一体,加大普法宣传和依法惩处工作力度,切实推动古街区、古村落、古厝等人文生态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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