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毒品案件攀升 种类多样化
省高院召开禁毒工作情况发布会,公布典型案例
N海都记者 林威 通讯员 周瑞壬
25日,在第32个“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禁毒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并发布典型案例。全省各级法院集中对108件毒品犯罪案件169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并对廖亿倍、赖海荣等罪行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执行死刑。记者了解到,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4367件,审结4371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罪犯518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1036人,重刑率达19.97%,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3个百分点。
大宗毒品案件 呈显著增长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钟夏介绍,从我省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情况看,有以下新特点和趋势:
毒品犯罪案件总数有所回落。2018年全省法院一审受理毒品犯罪案件数同比下降29.08%,2019年1-5月同比下降34.29%,但毒品犯罪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仍达8%左右。
大宗毒品案件显著增长。毒品案件总数虽总体回落,但大宗毒品犯罪持续攀升,涉案毒品数量也呈现出上升态势。
毒品犯罪链条越趋复杂。2018年省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中,3名以上被告人共同犯罪的占比60.28%,部分案件甚至形成制、运、贩、藏等“全链条”犯罪模式。
毒品犯罪与其他犯罪相互交织日益凸显。毒品犯罪处罚重,风险大,犯罪分子为躲避抓捕,购置、配备枪支等情况时有发生,“枪毒合流、以枪护毒”等现象较为突出,衍生出严重的社会危害。
涉案毒品种类多样化。传统毒品所占比例逐年下降,合成毒品甲基苯丙胺、氯胺酮已居于主导地位,涉甲卡西酮、氟硝西泮等新型毒品案件也时有发生。部分地区还出现贩卖含可待因的复方口服液体制剂案件,该类型犯罪主要针对青少年群体,蔓延速度快,社会危害性大。
重点打击 源头性毒品犯罪
面对毒品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运用刑罚手段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健全完善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惩治毒品犯罪的效果。
重点打击源头性毒品犯罪以及具有武装押运、暴力拘捕等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并注重打击涉毒犯罪链条,把打“源头”与破“链条”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惩治毒品犯罪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省法院会同省检察院、公安厅出台《刑事案件类案证据册》,对七类常见毒品犯罪的证据收集等进行“全流程”实战式指导,提升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质量。
省法院成立毒品案件合议庭,专门负责毒品犯罪问题调研与审判指导,2018年开展了毒品犯罪案件刑罚适用问题专项调研,规范统一全省法院毒品犯罪案件的裁判尺度。
以案释法 5年发布9个典型案例
2018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在做好毒品犯罪审判工作的同时,努力延伸审判职能,创新方式举措,切实增强参与禁毒综合治理的实效。
坚持每半年对禁毒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分析禁毒工作形势和变化动态,梳理法律适用、工作配合、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障碍,积极与有关部门会商沟通,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五年来共公布了29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同毒品犯罪作斗争。2018年至今全省各级法院在互联网公布一、二审毒品犯罪裁判文书575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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