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齐榕
福州市教育局26日发出《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今年的幼升小、小升初招生作出具体的安排。这份通知对各类招生行为作出规范,例如严禁学校收取所谓“择校费”“意向金”等,严禁面试测评等选拔方式。与此同时,福州市教育局公布了县(市)区级举报投诉受理渠道。
关于学位:区域学位资源共享动态调整
福州市教育局要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继续实行“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机制。各县(市)区要科学统筹教育资源,实现区域学位资源共享和动态调整。
各县(市)区要明确学校招生范围。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需调整招生片区时,要严格按法定程序实施,提前向社会公布。新旧片区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给社会群众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学校招生片区划定后,应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稳定。
关于招生:严禁面试评测选拔
福州市教育局要求学校要规范招生。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方式选拔学生,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
在民办校招生方面,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数超计划数的,实行随机派位录取办法。同时,各地要严格规范特定类型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以及体育、艺术、小语种等特定类型招生全面实行市级审查、省级审批制度。经批准开展的项目,必须提前向社会公示报名条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及培养方案。录取结束后,须按规定在相应范围内公示名单。开展特色培养项目的学校在小升初过程中不得开展或变相开展文化科目测试,小学阶段不得开展此类招生。
关于计划:公办小学继续“六年一户学位”
按照规定,各县(市)区要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学校实际的办学条件和学龄人口数量等,统筹编制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特别要按照省定班额标准对起始年级班额严格把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和大校额。加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力度,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要按照相关规定科学核定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对上年出现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以借读或寄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等问题的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处理。五城区公办小学继续实施“六年一户学位”办法,仅对片内生的房产锁定学位。
关于报名:公民同招混合分班
在报名录取时,实行“四个统一”。继续按照统一在网上(平台)报名、统一组织民办学校摇号派位、统一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统一实施均衡分班等“四个统一”要求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落实全市高效办成“小学入学一件事”,通过“榕教之窗”平台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线上一网通办”,积极拓展招生政策宣传渠道,积极通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学校开展“帮代办”,为家长办理子女入学手续提供便利。线下业务办理简化表格填写和证明材料提交,遵循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等原则,不得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同时,对随迁子女和户籍学生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平等对待。各县(市)区要完善本区域多孩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幼随长走”政策;健全本地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入学保障机制,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要组织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开展教育评估认定,坚持分类安置,落实“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实现“全覆盖、零拒绝”。

编辑:肖德峰
审核:赵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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