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齐榕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23日发出《关于做好2026年高职分类招考获奖中职生补录取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的获奖中职生可进行2026年高职分类招考补录。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填写《补录取申请表》,并持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向报名确认点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按照规定,补录取对象为“已参加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6年6月30日前才获得相关大赛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这类考生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补录取,其他考生不再调整录取。
相关大赛录取照顾资格包括:
(1)代表我省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予以免试录取。
(2)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同时录取总成绩加5分。
(3)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
(4)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上多项录取照顾政策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
据悉,考生获奖资格经省教育厅职成处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再按规定程序进行补录取。
获奖考生在申报补录取时,须选择与报考类别相对应的院校(专业),并申报相关对口专科专业。院校(专业)名称及其代码须严格按照“2026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填写。补录取时,获奖考生成绩应不低于所申报院校专业2026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招考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投档最低分。
编辑:肖德峰
审核:白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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