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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7月5日前资格申报

2026-06-24 来源:智慧海都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齐榕


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对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资格申报工作出部署。


按照规定,申报对象为获奖考生,获奖考生是指在高职(专科)学习阶段代表我省及本校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阶段比赛金奖、银奖、铜奖和优胜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或一等奖),以及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的高职(专科)层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含普通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简称“获奖考生”)。


获奖资格以原始报名身份信息和获奖通知省份归属作为认定依据。获奖考生按照相应类型考生现场确认成功后,须于2026年7月5日前向就读学校申报获奖考生资格。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取得获奖考生资格。


2026年7月5日前,符合申报对象的考生须持本人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符合申报对象的考生若未按时按要求申报,视为自行放弃获奖考生资格。之前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获奖考生的单独录取。


编辑:肖德峰

审核:白彩惠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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