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齐榕
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26日发布《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关于福州市湖滨小学等三所区属公办小学实施“取得房产需落户三年方可入学”政策的通知》,因生源增长,福州市湖滨小学、福州市钱塘小学、福州市温泉小学三所学校决定实施“取得房产需落户三年方可入学”政策。
据了解,福州市湖滨小学、福州市钱塘小学、福州市温泉小学三所学校实行取得房产需落户三年方可入学政策,即:2024年2月26日之后在以上三所学校片内取得房产的家庭(不含此前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情况),应同时持有片内户口簿与房产证三年及以上,孩子方可划片入学(2024年2月26日之前取得的不受此限)。2024年2月26日之后取得以上片内房产的满足学校其他划片条件但落户未满三年的适龄儿童由鼓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因家庭迁移落户、新入户等情况要求转学回福州市湖滨小学、福州市钱塘小学、福州市温泉小学三所学校就读的学生,在符合取得房产需落户三年入学政策情况下,按照《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转学办理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18〕310号)转入年级有学位的予以接收,学位已满的由鼓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落户三年均指同时持有招生片区内同一地址的户口簿与房产证三年及以上。
据介绍,这是继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三小学今年1月底实施“新取得房产需落户三年方可入学”政策之后又一批“落户3年新政”的学校。也就是说,目前福州有9所学校需要提前三年落户才能入学,其余的几所学校分别为金山小学2010年8月31之后、金闽小学2022年6月2之后、象峰小学2023年6月12之后、榕博小学2023年6月12之后、国货路小学2023年8月20之后。
编辑:丁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