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齐榕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
据了解,该办法包括总则、闽江学者遴选要求、闽江教学名师遴选要求、遴选程序、支持方式、管理评价、附则等七个部分。明确闽江学者(包括特聘教授、青年学者、讲座教授)的职责、遴选基本条件、申请条件、申报范围等。明确闽江教学名师遴选基本条件及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等各类学校人选申请条件等。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面向省内在职在岗教师开展遴选,讲座教授面向海外和省外高层次人才。每年遴选特聘学者不多于30人,青年学者不多于50人,讲座教授不限名额。闽江教学名师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闽江教学名师每年遴选不多于30名,思政领域人选单列。
在政策支持方面,明确闽江学者、闽江教学名师的支持方式,包括经费支持、教科研政策支持、申报高层次人才计划支持等。支持期内,省级财政按特聘教授每年每人20万元、青年学者每年每人10万元标准安排补助,支持期内,高校应当为聘任的闽江学者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其中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特聘教授科研经费不低于2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特聘教授科研经费不低于50万元;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青年学者科研经费不低于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青年学者科研经费不低于25万元。对于闽江教学名师,省级财政按每人30万元的标准对闽江教学名师给予一次性资助经费,用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研修交流等。支持闽江教学名师承担重大教学科研项目、人才培养平台项目、教学创新团队项目和国内外交流合作项目。优先推荐闽江教学名师参加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评选。
编辑:丁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