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 > 新闻详情

废止2所幼儿园办学许可证!

2024-01-08 来源:智慧海都

注意!

福州仓山区教育局公告

废止2所幼儿园办学许可证


图片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20〕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民办学校应在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个工作日内向审批机关提出换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审批机关可在有效期届满60个工作日后注销办学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截至2024年1月3日,福州市仓山区思沃恩幼儿园、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胪厦童星幼儿园(详见附表)办学许可证期满未延续,现对以上2所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予以废止,幼儿园在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



图片


上述幼儿园自公告之日起

不再具备办学资格

所执办学许可证不具备法律效力

其所从事的任何办学活动

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负



来源: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海峡教育报

编辑:丁小燕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文章不错,点个赞吧!
网友评论: 已有条评论
返回顶部
海峡都市报官网归海峡都市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海峡都市报社书面授权,
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闽ICP备07502384号]
Copyright © 2022 海峡都市报社,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