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齐榕
福建省教育厅近日发出《关于开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职业技能赋分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我省2027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中职学校类考生,不再组织全省统一职业技能测试,将根据考生中职阶段获取的各类技能证书(证明)情况,分等级进行成绩认定,为学生职业技能赋分。职业技能赋分如何实施,省教育厅也作出了具体安排。
职业技能赋分三选一,满分200分
按照规定,考生可自主选择三类中任意一类进行职业技能赋分,满分200分。考生取得的职业技能证书类、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证明,需与报考的招考类别相关或考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相关(以各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准),方可赋分。考生取得的技能竞赛类证书,无需与专业相关,可直接赋分。考生取得多本技能证书(证明),成绩就高赋分,不重复计分。
(一)职业技能证书类
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含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3项,详见2021年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门认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考生职业技能赋分200分;取得“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福建开放大学学分银行转换技能证书,考生职业技能赋分180分。
(二)技能竞赛类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赛项前10名,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其他国家级一类技能大赛赛项前10名,考生职业技能赋分200分;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铜奖)及以上、福建省职业技能大赛铜奖及以上,考生职业技能赋分190分;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技能大赛三等奖(铜奖)及以上,考生职业技能赋分180分。
(三)其他证明类
取得中职学校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证明的考生职业技能赋分120分。
未取得学校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证明且未获得职业技能证书类、技能竞赛类证书的考生职业技能赋分按零分计。
赋分流程这样进行
考生中职学考的报名点原则上即为考生的建档单位。职业技能赋分工作由建档单位牵头组织,对赋分工作的准确性负责。
考生通过“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职业技能赋分申报系统”进行职业技能证书赋分在线申报,申报系统操作办法另行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线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在线申报完成后,考生需将《申报表》导出并打印后签字,与技能证书(或获奖证书、测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签字)一并提交至建档单位审核。申报截止后获取的相关证书(证明)不作为当年度职业技能赋分的依据。
建档单位须在学校公告栏、学校官网上,公示《建档单位职业技能赋分审核情况汇总表》,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含考生姓名、报考类别、拟赋分值、支撑材料名称及异议反馈方式(电话、邮箱、地址)。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建档单位应进行复核,并将处置结果反馈至相关人员。赋分认定(即考生申报、建档单位审核、申报结果公示和赋分数据上报等)须在三年级上学期结束前完成。考生第五学期(2027年)1月10日前完成考生申报。
据悉,职业技能赋分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违法行为在申报过程中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获得相应院校技能大赛者仍可享受免试录取
按照规定,这一政策适用于拟参加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中职学校类考生。社会人员(含往届中职毕业生、同等学历人员等),需参加规定年度的中职学考,职业技能赋分按本通知执行。中职学校在校生需使用中职学习阶段在福建省内获取的相关证书(证明)进行职业技能赋分。社会人员(含往届中职毕业生、同等学历人员等)每次申请需使用近3年在福建省内取得的相关证书(证明)进行职业技能赋分。代表我省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前10名、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金奖)、福建省职业技能大赛金牌的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予以免试录取。免试录取政策以当年度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相关文件为准。
另外,对暂未列入职业技能赋分标准范围的证书,如国家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职业准入证书(合格证)等,经建档单位提出,由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属中职统一汇总,经省教育厅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后确定其赋分标准。
编辑:肖德峰
审核:林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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