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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开启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2024-11-05 来源:智慧海都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齐榕


福州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4日召开。


记者了解到,福州市将持续深化全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压紧压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强化校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于走过场的地方和学校,将视情运用“三书一函”、联合通报。


据了解,福州市将持续开展检查,各地各校对于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作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要及时、严格核查处置,全流程闭环推进整治。市级专班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的地方和学校,将视情运用“三书一函”、联合通报等方式督促加大整改力度;对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不到位,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措施,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食物中毒事件的,将坚决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据悉,福州市教育局还要求各地各校要继续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在前期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建立食品采购台账记录制度。学校食堂采购食品时应严格查验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并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不得采购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有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明文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同时,要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及时将采购食品录入“一品一码”系统。强化食堂和校外供餐招标采购管理。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品应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偏远地区学校或教学点原辅料采购可经县级教育部门批准后通过比选质量、价格的办法确定供货对象。


另外,福州市教育局表示,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建立局长陪餐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轮流陪餐制度,鼓励家长代表以“志愿者”形式进行陪餐,陪餐人员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校应采用适当方式与学生、家长沟通,征求其对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和服务的意见;每学期应从食品安全、质量、数量、价格、卫生、服务态度等方面,开展不少于2次学生满意率调查。鼓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问题的监督,营造良好共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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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戴艺敏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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