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燕
10月25日上午,海都记者从泉州市教育局获悉,福建省教育厅于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考生须于11月4日至11月10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至2024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福建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福建省的,视为自行放弃福建省高职分类招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
《通知》明确规定了6类人员不得申请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含“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不符合福建省高职分类招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考生类别分为中职学校类、普通高中类和特殊群体类等3类。报考中职学校类的考生为中职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普通高中类的考生为普通高中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特殊群体类的考生为在福建省安置的退役士兵,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人员。
录取工作拟安排在2024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规定。值得注意的是,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和录取;未被录取且符合福建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2024年普通高考补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编辑:严彬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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