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董加固
实习生 蔡暄云
日前,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查获一起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被查的朱某在聚餐饮酒后叫来代驾送朋友回家,而后自己却开车上路。

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朱某进行检测
4月26日深夜10时许,民警在泉南高速泉州南收费站入口开展查处酒醉驾行动时,发现一辆闽C牌小型普通客车的司机朱某浑身酒气。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朱某进行检测,数值显示为79mg/100ml,朱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数值显示为79mg/100ml,朱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被查后,朱某十分懊悔。他说,当晚他和朋友聚餐喝酒,饭后叫了代驾服务送朋友回家,送完朋友回家后,心存侥幸觉得喝一点啤酒不会被交警查到,就让代驾离开,自己开车上路。
民警依法对朱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泉州高速交警提醒,驾车滴酒不沾,一生平安相伴。请广大司机朋友谨记,酒后驾驶机动车社会危害大、违法成本高,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拒绝酒后驾驶,切莫触犯法律法规及安全底线。
编辑:肖肖
文章不错,点个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