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泉州 > 新闻详情

最高每人资助50万元!泉州科技人才培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2026-03-31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吴日锦 林良标


3月30日,记者从泉州市科技局获悉,近日,《泉州市科技人才培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印发,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科技人员培育提供精准支持,最高给予每人50万元专项科研资助。


方案按人才成长阶段设置三类递进式培育专项,采取项目形式资助,明确各层级资助标准与培养周期。32周岁以下的青年人才专项,分A、B两类,A类依托高校院所(含医院),B类面向企业青年技术骨干和技能型人才,支持自由探索科研方向,资助3万元/人,培养期两年,采用一次性“前补助”拨付;45周岁以下的骨干人才专项,聚焦能独立承担重要课题的核心人才,支持科研创新与团队组建,资助20万元/人,培养期三年,按立项后、验收通过各拨付50%的“分段补助”发放。50周岁以下的领军人才专项,重在培育掌握国际国内先进创新成果的顶尖人才,助力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资助50万元/人,培养期五年,同样实行“分段补助”。


该方案针对三类人才设置精准申报门槛,突出行业适配性与包容性。青年人才A类需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有两年以上科研经历,B类需硕士以上学位,或学士学位及中级工以上职称且有两年技术研发经历;骨干人才需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及两年以上科研经历,企业申请者学历可适当放宽,申请者须为市级第一至五层次高层次人才或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领军人才需在泉工作满1年,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申请者条件可放宽,高校院所申请者需近五年牵头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企业申请者须以第一完成人获相关发明专利1项以上且成果已转化应用。


编辑:李焕泉

审核:江荷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相关推荐
文章不错,点个赞吧!
网友评论: 已有条评论
返回顶部
海峡都市报官网归海峡都市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海峡都市报社书面授权,
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闽ICP备07502384号]
Copyright © 2022 海峡都市报社,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