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蓉 通讯员 刘闽华
海都记者获悉,泉州高速交警近日查获一起未成年人无证驾驶违法案件。
3月21日15时30分许,民警在泉南高速泉州南收费站出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闽C3***H的小型汽车,该车辆驾驶人吕某面庞青涩,稚气未脱,民警于是询问其是否有驾驶资格,吕某称“有驾驶证,但忘记带了”。
民警核查发现,吕某实际年龄仅15岁。据悉,当日14时许,吕某为与朋友潘某到泉州看海,竟私下开走朋友陈某租借的闽C3***H小型汽车。更让人后怕的是,吕某的驾驶技术竟然是通过在工地驾驶亲戚的铲车和观看社交软件上的视频学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民警在通知吕某监护人到场后,依法对其作出处罚,同时对其进行法治教育。吕某当场表示悔过并承诺不会再做出此类行为。
泉州高速交警提醒:人生没有后悔药,请监护人承担好监护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编辑:孙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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