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柳小玲
近日,位于泉州市区南环路的一家服饰公司因私设暗管排放污染物被鲤城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
原来,事发于今年6月,执法人员在对该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进行核查时发现,楼顶设置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异常,“公司负责人解释近期生产订单减少,生产废水回收利用,但我们在检查五楼水塔时发现,该水塔底部破损,无法回收利用处理完的生产废水。”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此外还发现有生产废水混入生活污水排入一楼的市政污水管网,三楼生活污水管道渗漏处,留有大量的印花生产废水污渍,私设暗管内积存有印花冲洗版的生产废水等。

“沿着埋设的排污管道,执法人员发现了连接集水池与污水处理设施的三通阀门,生产废水经该阀门南侧连接管道混流到生活污水的管道,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一楼的市政污水管网。”执法人员介绍道。他们对生活污水管道内的积液进行取样检查,结果显示COD为2750mg/L,超过GB8978-1996《污染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排放限值(COD为500mg/L)。
执法人员依法立案调查,并责令该公司暂停冲洗网框的工序。最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公司被处以12.25万元罚款,负责人被行政拘留,同时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对私设暗管排污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鲤城生态环境局提醒,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做好生产废水的收集处理,并强化日常管理,确保出水达标,落实自查机制和台账登记,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编辑:游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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