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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救治后结算!泉州全力做好灾后救援医保工作

2023-07-30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刘薇 通讯员 王月清


7月29日,泉州市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全力做好台风“杜苏芮”灾后救援医疗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全力做好灾后救援医疗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医保、财政、卫健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做好灾后救援医疗保障工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优化医保支付政策,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对泉州参保群众因灾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启动医保支付“绿色通道”,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进行医疗费用报销,医疗机构不得向患者收取门诊或者住院预缴金,实行“先救治后结算”,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可预付部分资金,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


简化医保经办程序,及时做好医保费用结算。采取“直接院调、承诺认定”的方式,简化认定程序,对因灾受伤救治的参保患者,按照“从快、从简”的原则进行医保外伤认定,对明确非工伤、无第三方责任及执行救援救灾等公益任务造成意外伤害的案件,要及时开通出院“一站式”结算工作。对需要手工报销医药费用的,医保经办机构要简化报销材料,及时落实医疗费用审核报销服务工作。


加强药品供应调度,确保药品供应保障。各地医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药品供应保障组织协调工作,主动加强与医疗机构对接协调,督促指导配送企业落实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及时响应医疗机构订单,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拓展医疗机构应急药品采购保障渠道,开通绿色采购通道,对医疗机构急需而省药采平台未挂网的药品,允许医疗机构线下应急采购,实行零差率销售。


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全力做好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医保部门负责做好医疗保障政策落实等工作,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分类救助;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医保基金拨付保障等工作;卫健部门要负责做好灾后医疗救治等工作,并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救治保障各项工作。


医保政策咨询服务电话:12345转1号键

医保外伤认定服务电话:0595-28590001



编辑:白彩惠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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