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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泉州市区!一网约车无“双证”载客被查处

2024-03-22 来源:智慧海都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杨江参


3月21日,记者从泉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获悉,近日在泉州市区查获了一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简称“双证”)却在平台注册接单的网约车,而平台也无视规定仍然给予派单。


网约车无“双证”载客被查 部门供图


3月15日,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的执法人员在泉州一院城东院区周边巡查时,发现一辆闽C牌照新能源小型轿车停靠在此处并上客2名,执法人员依法该车进行检查。


这是一辆2月份刚注册登记的新车,驾驶员称车辆销售人员曾告诉他有“30天新手保护期”,就误以为在这30天内接单不会被执法人员查处。同时驾驶员还表示,他已于3月6日报名办理双证了,这才抱着侥幸心理接单,以为在“保护期”内接单至拿到“双证”也不会被查处。


执法人员详细解释了网约车营运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只有在网约车驾驶员证、道路运输证齐全,并投保营运车辆保险的情况下,才能在合法的网约车APP内接单跑车。无证、单证接单不仅涉嫌违法,一旦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保险公司会拒绝赔偿。经过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驾驶员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接受了案件调查。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该车,并将对案件进行进一步处理,驾驶员因无车证、人证将面临2000元和200元的处罚。


在该案件中,执法人员及时对平台发出接受调查通知书,对平台的订单派发记录、人员车辆注册信息进行取证,制作询问笔录,完善相关证据链,最终认定网约车平台企业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车辆和人员提供经营服务,情况属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部门约谈平台公司负责人,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依法给予两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于此类行为,执法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一律实行“一案双罚”。


编辑:肖肖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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