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柳小玲
近日,泉州多个县市区公布了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合法店铺名单,供市民正确选购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2月1日,记者获悉,鲤城区全域禁售烟花爆竹,当前,辖区内并未有店铺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据鲤城区应急管理局介绍,烟花爆竹是特许商品,生产销售都要有相应资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市民若发现违规行为,可拨打鲤城区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595-22355951进行举报。
同时,根据有关规定,今年春节期间,除江南公园(北至顺济新桥,西南至江滨南路,东南至泉州大桥,西北面为晋江)区域外,鲤城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需注意的是,限燃区可燃放时间为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八22时至正月初九10时、正月十五6时至22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那么,烟花爆竹能否在网上进行买卖?记者获悉,如果商家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编辑:陈佳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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