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全媒体记者 沈舜枝
日前,泉州市商务局公布,泉州商务领域惠企奖补政策申报指引,涵盖市县两级商务惠企政策,奖补范围涉及外资招商、对外经贸合作、会展经济、跨境电商等。
招商引资奖励
对外商投资企业2024年度实际到资金额达500万美元的且用于服务泉州经济建设的项目,按照年实际到资金额的1%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其中对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境内再投资制造业领域、外资并购企业、境外上市企业返程投资、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年实际到资金额在叠加给予0.5%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
对境外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台湾百大企业来泉设立综合性总部及营运中心、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结算中心等职能总部的项目,按照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1.5%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对外经贸合作
支持产业外向型程度高、与海外国家双边贸易双向投资协作基础好的县(市、区)或园区建设两国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对建设方案经国务院批复实施的,给予牵头执行单位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专项资金可用于国内园区招商引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对依法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且在境外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企业,投保海外投资保险或对其在外工作的中方管理人员及外派劳务人员投保人身安全保险的,按照不超过实际保费支出的20%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
鼓励企业开展国际并购,提高品牌国际化运营能力。对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并购类(如并购品牌、企业等)且2024年度实际投资额达到100万美元的项目,给予最高25万元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鼓励制造业、农林牧渔业、能源资源开发业企业稳妥投资建设海外生产制造和能源资源基地,在区域范围内合理布局产业链供应链。对2024年度实际投资额达到20万美元的企业,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其中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及RCEP成员国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6%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15万元。
支持开展国际贸易投资促进活动。对列入市政府“一月一主体一活动”的计划项目,按照港澳台地区、亚洲(不含港澳台)、欧洲、美洲、大洋洲等区域和活动国家(地区)数量给予承办单位一次性资金支持,其中港澳台地区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亚洲(不含港澳台)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个国家10万、两个国家及以上20万元);欧洲、美洲、大洋洲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个国家20万元、两个国家及以上30万元);对跨区域的活动,按照区域就高原则享受,最高不超过30万元。资金可用于举办推介对接、商贸配对、学习授课等活动。每个承办单位当年度仅可享受一次资金支持,支持资金不超过实际支出。
对香港贸发局、澳门贸促局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推广泉州城市形象、优势产业、品牌企业以及泉州优品等给予专项经费支持。由泉州市政府或泉州市商务局牵头联合香港贸发局、澳门贸促局在港澳地区举办的展销、商贸配对、经贸推介等贸易投资促进活动,对承办单位在公共布展、场地、设备、用电、技术、人员等实际支出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支持跨境电商
招引跨境电商行业龙头主体。对入选“世界500强”或“中国互联网企业100 强”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设立的全国性/区域总部(独立核算),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在企业用地、子女入学、人才住房等方面予以支持。
支持电商企业参与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对当年度新获批国家级电商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参与省级跨境电商重点企业评选,对当年度入选省级跨境电商重点企业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评选认定一批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商卖家提供通关纳税、结汇等综合服务,根据服务成效,分别给予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企业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分档奖励。
对当年度跨境电商出口销售额超过 5000万人民币以上规模的工业企业、传统外贸企业,使用自主品牌进行推广服务,且推广费用超过50万元的企业,按不超过当年度跨境电商网络营销推广费用的2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20万元的补助。
培育跨境电商供应链平台。对当年度跨境交易额超过3亿元人民币、平台活跃商户超过 300家的供应链平台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集聚区)建设。对认定的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集聚区),根据产业集聚成效,分别给予区运营主体 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的分档奖励,专项用于园区内企业招引、孵化、培训、物流、房租等支出。
组织符合条件的电商产业园区(集聚区)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对当年度新获批国家级电商示范园区(基地)的给予不超过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推动中心城区跨境电商集聚集群发展。支持东海跨境电商生态圈输出国家示范园区成功经验,在中心城区拓展建设一批新园区,促进集聚集群发展。对新入驻中心城区园区的跨境电商纳统企业,自进驻当年起,根据年租赁合同以及发票凭证,按不超过年租金的3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5万元的补助对新入驻满一年、服务企业数超过10 家且服务合同总金额超3000万元的跨境电商服务企业,按其年度服务合同总金额的0.1%,给予单个企业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编辑:周德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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