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杨江参 通讯员 陈永久 蒋巧玲
11月23日上午9时许,晋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龙湖中队在执勤返程途中,一名特殊“群众”突然闯进执勤车辆里,竟然是一只迷路的石鸡。

据介绍,当时执勤人员看到该“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少见,应该是名“贵客”,便立即联系森林警察大队对该“群众”进行观察救助。经了解,这名特殊“群众”为石鸡,是鸡形目雉科鹑石鸡属鸟类,别名嘎嘎鸡、美国鹧鸪,在巴基斯坦被奉为国鸟,被我国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目前,这只石鸡已移交晋江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进行观察救助,待其恢复行动能力具备放生条件,进行野外放生。
警方提醒:如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切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应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置。
编辑:陈佳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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