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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明确本学年春秋假时间

2026-09-03 来源:海峡都市报 阅读量:3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燕


9月2日,记者从石狮市教育局获悉,2026—2027学年,石狮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全面推行春秋假。秋假时间为2026年11月23日—11月25日,共3天,春假时间为2027年4月1日、2日和6日,共3天。


根据今年8月石狮市发布的《石狮市教育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26年秋季起,全面推行春秋假。春假安排在每年清明节假期前后3个工作日,秋假安排在每年11月中下旬3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在每学年校历安排表中体现。春假、秋假各3天,不调休、不补课、不影响寒暑假。九年级可根据升学备考实际,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弹性安排。


《意见》指出,要强化部门协同保障。石狮市教育局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周密制定本地区春秋假实施方案,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教学衔接与假期安排。石狮市人社局、石狮市总工会要以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制度为切入点,加大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用人单位灵活安排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为家庭春秋假出行提供便利。


各校(园)要严格执行“双减”政策及办学规范,严禁因设置春秋假而加重学生日常课业负担,假期内原则上不布置书面作业,幼儿园不得布置任何形式的作业。严禁任何学校、幼儿园、教师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以春秋假名义违规收费,或以家委会等名义向家长摊派费用。严厉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春秋假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的行为。



编辑:郭寿权

审核:袁丽群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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