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蓉
通讯员 刘闽华 陈旖旎
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突然减速随意变道,不仅会干扰和破坏正常的交通秩序,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引发交通事故害人害己。昨日,泉州高速交警通报三起因变道引发的交通事故,希望广大驾驶员以此为戒。
案例一:
随意变道遇分心驾驶 两司机被罚
12月20日14时33分许,张某驾驶车牌号为闽AH×××B的白色小型汽车,沿沈海高速由福州往厦门方向行驶至2231公里500米(泉州出口)处,因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车辆行驶,与未按操作规范安全行车的周某驾驶的车牌号为闽 C0×××P的灰色小型汽车发生追尾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民警经调查了解到,张某在第一车道上行驶,突然减速变道至第二车道,后方的周某在驾驶过程中低头看了一下手机,未能及时发现前方险情导致追尾。
最后,张某因存在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周某因存在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被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50元的处罚。
案例二:
轿车突然变道 后方大货车径直撞上
12月17日9时27分,梁某驾驶闽C6×××F小型客车沿沙厦高速泉州往三明沙县方向行驶,至沙厦高速下行136公里200米处时,因未注意观察突然减速变道,致车辆被后方正常行驶的冀E6×××Y重型半挂牵引车轻微碰撞,所幸重型半挂牵引车刹车及时,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民警询问驾驶人梁某得知,其当日从泉州市区出发准备前往德化,由于不熟悉路,眼看着要错过出口,就直接减速变道下高速。
民警介绍,梁某车内实载5人,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严重后果。民警对梁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处罚,同时认定梁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三:
随意变道引发碰剐 双方车辆受损
12月17日9时54分许,魏某驾驶车牌号为闽 H×××8 的小型汽车,沿沙厦高速泉州往三明尤溪方向145 公里 650 米行驶时,因遇同向分离路口未注意观察,突然减速变道,致车辆碰剐同向正常行驶的由杨某驾驶的车牌号为闽 D×××2 的小型汽车,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民警询问驾驶人魏某得知,其当日从泉州准备前往三明,由于对路况不熟悉,事发时就下意识踩了刹车,想直接开到左边车道,这才酿成事故。民警对魏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认定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人在行车时务必保持注意力集中,切勿分心驾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不要随意变更车道。打算变更车道时,要提前开启转向灯,并持续3秒钟以上。同时充分观察目标车道、后方来车及后视镜盲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变道驶入,切勿随意变道。
编辑:潘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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