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泉州 > 新闻详情

危险!泉州一“非营运”客车顶班运载游客,被查了!

2024-02-18 来源:智慧海都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杨江参


2月18日,记者从泉州交通运输部门获悉,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开展春节期间路面巡查执法行动时,查获一起“非营运”中型客车私自载客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潜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非营运”客车顶班运载游客被查处


14日下午5时许,执法人员巡查至泉州丰海路蟳埔民俗村风景区附近时,发现一辆闽C牌照客车停靠在此处上客,执法人员依法上前开展检查。经询问得知,车上载有旅行团游客10人,系由泉州某旅游公司安排,行程包含洛阳桥、崇武古城、西沙湾海滩、解放军烈士庙、蟳埔渔村等处。执法人员在对车辆证件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一栏注明为“非营运”,明显不具备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且车龄已达14年,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问询驾驶员庄某得知,由于之前公司使用的旅游包车正在维修,所以临时安排这辆中巴过来顶班,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该车所有人为某汽修公司。


该旅游公司抱着侥幸心理,未按要求更换有资质的车辆运载旅客,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执法人员对庄某的非法营运行为下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将涉事车辆依法暂扣,并第一时间联系辖区内旅游客运公司,安排有资质的客车将乘客安全转运至目的地。


交通执法提醒,承运旅游客车经营方需自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从事包车经营行为。广大市民群众在租赁客运车辆的时候,需要提高警惕,做到“五个要”:一要查看公司是否办理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要查看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是否与约定的起始点、目的地相吻合;三要查看租赁车辆是否有道路运输证;四要了解出车当天的驾驶员是否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五要与承运公司签订有效的包车合同,减少出行的风险。



编辑:陈悦瑶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相关推荐
文章不错,点个赞吧!
网友评论: 已有条评论
返回顶部
海峡都市报官网归海峡都市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海峡都市报社书面授权,
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闽ICP备07502384号]
Copyright © 2022 海峡都市报社,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