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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准大学生”即日起可领取档案

2026-07-23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燕


7月22日,记者从石狮市教育局获悉,即日起,石狮市被高校录取的高考考生,可凭本人相关证件,到各高中毕业校签名领取经密封、加盖当地高招办公章的本人档案。


据介绍,石狮市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于7月20日后到报名确认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指定地点领取“考生报考材料袋”。考生应妥善保管好报考材料,不得私自拆封。考生应按高校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并将本人报考材料交给学校。考生领取“考生报考材料袋”后因故未去录取高校报到入学就读的,须在当年12月31日前将“考生报考材料袋”原封不动交回报名确认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如未交回或逾期交回,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的党、团组织关系和在职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按原单位的规定办理接转手续。


另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编辑:林威

审核:袁丽群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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