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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员未依规操作,煤气公司被罚5万!泉州发布一批民生领域典型案例

2024-10-30 来源:智慧海都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蓉


昨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的典型案例,涉及对电动自行车、燃气具、特种设备和消防产品等重点领域的执法,有力地震慑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销售不合规电动自行车 没收车辆罚款6500元


今年7月,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中,依法对晋江市某电动车行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该车行仓库内存放的两辆待售电动自行车,均存在车座椅超过长度、违规安装尾箱、未安装脚踏等违法行为,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依法对某电动车行作出没收违法销售的电动自行车2辆,罚款6500元的行政处罚。


销售不合格消防器材 罚款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


今年4月,根据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不合格报告,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消防器材经营部涉嫌销售不合格消防器材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调查。据悉,该经营部于去年9月从某科技有限公司购进“有衬里消防水带”10条,又从某消防器材厂购进“消防水枪”4支。经检测,该批次“有衬里消防水带”附着强度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该批次“消防水枪”密封性能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截至案发,经营部库存剩余“有衬里消防水带”5条、“消防水枪”1支,已销售的2款不合格消防器材货值金额共计1560元,违法所得165元。


今年6月,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销售的“有衬里消防水带”5条和“消防水枪”1支,没收违法所得165元,罚款3900元。


产品检验不合格 企业被没收违法所得


今年4月,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线索,辖区某技术公司生产的锂离子充电器不合格。经查,该公司生产并销售的4个规格型号的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输入功率和电流”“空载直流输出电压”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国家标准,违法经营额为200元,违法所得120元。


今年8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0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直接打开阀门排放残气 责任人员被罚5000元


今年2月,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煤气公司的气瓶检验站开展监督检查。其中一名检验人员在气瓶检验前,未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气瓶残气、残液进行回收和处理,而是直接打开气瓶阀门,让气瓶内的残气向大气排放,且在卸下瓶阀前并未对气瓶内的压力进行测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未按照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气瓶检验的行为,并对当事人及其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今年4月,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煤气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气瓶检验的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责任人员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林威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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