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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公开审理一起贩卖依托咪酯电子烟案

2026-07-03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杨江参


记者从南安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卖依托咪酯成分电子烟毒品案件,以庭审现场为禁毒课堂,彰显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坚定立场。


经审理查明,2026年1月,被告人小明(化名)为牟利,明知他人欲购买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烟弹,仍在南安市丰州镇某地将2个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烟弹贩卖给他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司法鉴定,上述2个电子烟烟弹中均含有依托咪酯成分。


法院综合涉案毒品数量、获利情况、坦白及认罪认罚等情节,当庭宣判:被告人小明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释法指出,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正式被列入二类精神药品目录,成为国家明确列管的精神药品,系法定毒品。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将依托咪酯勾兑入电子烟烟油,外观与普通电子烟无异,极具迷惑性,导致部分年轻人因贪图新鲜感误入歧途。吸食依托咪酯后会出现头晕、呕吐、呼吸暂停等症状,还可能损害人体中枢神经,危害身心健康,易滋生各类次生违法犯罪。


当前新型毒品花样不断翻新,伪装成“奶茶”“糖果”“香料”“止咳水”“减肥药”等形式,极易误导青少年群体。法官提醒广大群众,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等物质已列入麻精药品管制目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均依法追责,切勿心存侥幸。




编辑:周德庆


审核:白彩惠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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