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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罚款、责令整改,泉州曝光3起违规执业案例!

2025-06-18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陈丹萍  


近日,记者从泉州市住建局获悉,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泉州市住建局持续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监管,通过市县联动查处了一批违规执业的注册造价师。


案例1: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某小区消防改造工程计价活动中,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第一次出具造价为133万元,第二次出具造价为87.9万元,两次总造价金额相差51.3%。该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经依法调查取证后,丰泽区住建局予以立案查处。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丰泽区住建局对该造价咨询企业处2.5万元罚款,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对注册造价师刘某、王某警告并责令改正,各处人民币0.7万元罚款。


案例2: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


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南安市4个项目出具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中,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签名与劳动合同笔迹不一致,涉嫌虚假签字。经依法调查询问,当事人黄某对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违法事实予以承认。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结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G704.36.6项处罚裁量基准设定,南安市住建局对注册造价师黄某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单个项目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0.3万元,4个项目合并罚款1.2万元。


案例3:超出执业范围、注册专业范围执业


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咨询有限公司在水利项目预算审核工作中,参与预算审核的编制人、审核人所使用的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专业均为土建或安装专业,以上行为涉嫌超出执业范围、注册专业范围执业,南安市住建局分别予以立案查处。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南安市住建局对注册造价师历某等4人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各处人民币0.3万元罚款。



编辑:陈悦瑶

审核:江荷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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