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蓉 通讯员 李晓澜
20日,记者获悉,石狮市某服饰有限公司因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被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责令整改,并被处罚款人民币15000元。
日前,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员对辖区某服饰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车间综合楼一至五层车间内大部分应急照明灯具及疏散指示标志均损坏,存在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为切实从源头杜绝火灾隐患的发生,大队监督人员当即责令该公司负责人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确定专人负责消防日常维护工作,同时依法给予1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其间,经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耐心说服教育和法律引导后,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一定深刻吸取教训,将立即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编辑:陈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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